楚雄游乐船倾覆事故调查结果公布,1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
10月19日,云南省发布了楚雄“2.17”游乐船倾覆事故的调查结果。根据报告,2026年2月17日下午3时33分,楚雄市东华镇莲华村小五排莲溪湾景区发生了游乐船倾覆事件,导致4人遇难,直接经济损失约为451.58万元。调查组认定,此次事故是由于从业人员擅自改造拼装船只,并存在技术缺陷,加之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失职所致,属于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事故发生时,游乐船在返回码头时因离心力作用而侧翻,造成船体失稳,所有乘客落水。事发水域深度在1.0至1.5米之间,原为鱼塘。当天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缺席,替代人员因事离岗,乘客未佩戴救生衣,最终导致事故发生。
经过调查,涉事游乐船实际为无动力设备,限制乘坐人数为6人,系某公司自行拼装改造而成。该公司于2022年购买了五艘游乐船,2023年在无技术标准的情况下进行改造。由于船体稳定性差,在船只转弯时导致倾覆,且船体结构妨碍了乘客的逃生与救援。 谈球
在责任追究方面,调查组建议将责任人张某春及驾驶员杨某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张某春应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,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,杨某斌因直接责任也建议追责。此外,17名公职人员因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移交纪委监委,就此进行问责。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亦将面临行政处罚,相关党委和政府部门需对事故进行深刻检查反思。